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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信息

【申报通知】2020年度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
时间:2019/9/27 10:16:49            【字体:

 

工作目标: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工作,为中小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开展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涉外纠纷应对能力,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手段和策略参与国际竞争,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引领导航,推动增创广东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项目任务:
  围绕我省近期遭受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企业的某项重点出口产品,深度开展专利预警分析服务,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研究和分析,提出我省相关领域企业的应对策略。

申报主体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行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的企业;

2.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健全,对知识产权工作有人员、经费等保障投入。

3.具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商标、专利,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主导产品已经走向海外,存在海外投资建厂、技术交流、技术服务的企业;
  

4.有知识产权海外诉讼经验或正在进行海外诉讼。

(一)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计划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条件要求的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省财政厅公共平台网于2019年10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时邮寄一份纸件材料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gdsjj_bg@gd.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
省市场监管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定立项实施。
(三)项目经费
  项目立项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

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须送交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经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发布时间:2019/9/27 10:16:49[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