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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专利奖申报
时间:2016/10/17 11:52:49            【字体:
一、国家专利奖 http://www.sipo.gov.cn/tz/pingxuan/201603/t20160315_1251450.html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二)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其他要求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评审标准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奖标准:
  (1)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
  (2)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3)发明专利技术方案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较大,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程度较大,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4)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5)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外观设计专利评奖标准:
  (1)专利权稳定,创新程度高,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
  (2)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在产品所属领域有突出的设计要点。
  (3)表达良好的设计理念,具备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文化内涵等特征。
  (4)对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材料要求
  1、推荐函1份(纸件,附件2),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 
  2、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3、推荐单位公示文件复印件。 
  4、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广东省专利奖 http://www.gdipo.gov.cn/shared/news_content.aspx?news_id=11289
  广东专利奖鼓励创新成果取得专利权,促进专利实施和商用化,表彰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及专利实施单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一)奖项设置
  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发明人奖。
  广东省专利奖每年举办一届。
  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金奖、优秀奖获奖项目中发明专利项目不少于70%;
  广东专利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项,每项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广东专利优秀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5项,每项给予5万元的奖励;
  广东发明人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人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中国专利奖配套奖不设限额,以每届中国专利奖我省实际获奖项目数量为准。中国专利奖配套奖的对象,不包括与我省单位或者个人共同获奖的非我省单位或者个人。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奖、项目类广东专利奖的单位及个人,应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按不少于30%的比例奖励获奖项目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2、按不少于20%的比例奖励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3、其余奖励资金用于专利相关工作。
(二)参评条件
  1、广东专利金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
  (2)申报项目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2、广东发明人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三)广东专利金奖、优秀奖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项目的评审标准:
  1、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
  2、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发明专利技术方案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较大,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程度较大,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实施和商业化运用积极主动,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单位综合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金奖、优秀奖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或《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外观专利项目)》;
  (2)专利证书;
  (3)专利公告的说明书,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外观设计图;
  (4)专利登记薄副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
  (5)实施单位单独申报时,要提供专利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及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6)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声明;
  (7)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社会效益说明,要加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在未获得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之前,不得申报广东专利奖。
  (10)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
  (1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提供营业执照;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12)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情况等。
  2、广东发明人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
  (2)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薄副本;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履历及继续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5)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课题资助、获奖情况等。
三、广州市专利奖 http://www.gzipo.gov.cn/web/html/index/contents/4300.html
  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设立广州市专利奖。
(一)奖项设置
  广州市专利金奖、广州市专利优秀奖、广州市专利创造贡献奖、广州市专利实施效益奖。
  每两年评审一次。参选项目不符合广州市专利金奖评奖条件的,广州市专利金奖可以空缺。
  广州市专利金奖每届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20万元;
  广州市专利优秀奖每届不超过20项,每项奖励10万元;
  广州市专利创造贡献奖每届名额不超过10个,每个单位奖励3万元;
  广州市专利实施效益奖每届名额不超过10个,每个单位奖励3万元。
  获得国家专利金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20万元;
  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10万元;
  获得省专利金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8万元;
  获得省专利优秀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5万元。
  获得国家、省、市专利金奖或者优秀奖的项目单位,应当将市人民政府奖励的奖金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奖励获奖项目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奖励对该专利项目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部门和个人。
(二)参评条件
  1、广州市专利金奖和广州市专利优秀奖: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的中国专利在本市范围内实施,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
  (1)属于有效的发明、使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专利或者使用新型专利项目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技术水平高或者在技术上有中大突破,对推动本行业或者领域的技术进步有突出作用;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上作出了富有美感并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3)项目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年创利税或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前列;或者项目的实施对产业结构调整、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解决公共健康等问题起到重要作用,产生重大社会效益;
  (4)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5)没有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2、广州市专利创造贡献奖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
  (1)连续两年专利申请总量或者发明专利申请量名列全市或者同行业前茅,且未实施过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2)评奖周期内未被法院或者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3、广州市专利实施效益奖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
  (1)通过自行实施专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专利项目的实施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对我市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社会效益;
  (2)评奖周期内未被法院或者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4、配套奖励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的中国专利在本市范围内实施,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
  (1)评奖周期内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或者优秀奖;
  (2)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或者优秀奖的项目申请配套奖励的,获奖人应当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评审委员会对相关证明文件审核确认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向获奖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广州市各区对专利奖的奖励情况
(一)白云区: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10万元;
  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5万元;
  省级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5万元;
  省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3万元;
  市级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3万元。
  《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番禺区
  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
  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市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番府〔2015〕16号)》
(三)海珠区
  国家专利金奖,每项配套奖励资金15万元;
  国家专利优秀奖,每项配套奖励资金10万元;
  广东省专利金奖,每项配套奖励资金10万元;
  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每项配套奖励资金5万元;
  广州市专利金奖,每项配套奖励资金5万元;
  广州市专利优秀奖,每项配套奖励资金3万元;
  《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
(四)荔湾区
  国家级专利金奖,给予20万元的配套奖励;
  国家级专利优秀奖,给予15万元的配套奖励;
  省级专利金奖,给予15万元的配套奖励;
  省级专利优秀奖,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
  市级专利金奖,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
  市级专利优秀奖,给予5万元的配套奖励。
  《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开发区——《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广州市知识产权市长保护奖及其他相关奖励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级100%配套、省级70%配套、市级50%配套的标准予以奖励。
(六)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创新驱动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级专利金奖,给予15万元的配套资助;
  国家级专利优秀奖,给予10万元的配套资助;
  省级专利金奖,给予10万元的配套资助;
  省级专利优秀奖,给予5万元的配套资助;
  市级专利金奖,给予5万元的配套资助;
  市级专利优秀奖,给予2万元的配套资助。
  同一专利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的专利奖项,仅配套最高级别的奖项。
(七)花都区——《广州市花都区专利奖励办法(修订)》
  1、奖项设置
  区专利金奖每届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15万元;
  区专利优秀奖每届不超过15项,每项奖励5万元;
  区外观设计金奖每届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5万元;
  区外观设计优秀奖每届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2万元;
  区专利创造奖每届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2万元;
  区专利运用奖每届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2万元;
  区专利保护奖每届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2万元;
  区专利贡献奖每届不超过20项,每项奖励1万元。
  国家级专利金奖,给予20万元的配套奖励;
  国家级专利优秀奖,给予15万元的配套奖励;
  省级专利金奖,给予15万元的配套奖励;
  省级专利优秀奖,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
  市级专利金奖,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
  市级专利优秀奖,给予5万元的配套奖励。
  累计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获得国家、省、市、区专利奖的项目单位,应当将奖励的奖金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奖励获奖项目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奖励对该专利项目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部门和个人。
  2、申报条件
  (1)专利金奖或专利优秀奖
  本辖区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的中国专利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
  A.属于有效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B.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项目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技术水平高或者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对推动本行业或者领域的技术进步有突出作用;
  C.该专利已实施并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已开始实施并具有较大的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D.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E.未曾获得过国家、省、市、区专利奖。
  (2)外观设计金奖或外观设计优秀奖
  本辖区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的中国专利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
  A.属于有效的外观设计专利;
  B.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上作出了富有美感并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C.该专利已实施并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已开始实施并具有较大的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D.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E.未曾获得过国家、省、市、区专利奖。
  (3)专利创造奖
  本辖区内的单位或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
  A.连续两年专利申请总量或者发明专利申请量名列全区或者同行业前茅,并且未实施过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B.连续两年专利申请或发明专利申请代理量占全区专利申请总量或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位居前列;主动深入企业、高校等联系和宣传专利申请工作;
  C.评奖周期内未被法院或者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或无违纪违法行为、无恶意竞争行为。
  (4)专利运用奖
  本辖区内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
  A.通过自行实施、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方式,对专利进行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专利的最大价值;
  B.评奖周期内未被法院或者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5)专利保护奖
  本辖区内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
  A.高度重视专利保护,建立专利管理和保护制度,积极开展维权打假、应对诉讼等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B.评奖周期内未被法院或者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6)本辖区内的个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专利贡献奖:
  A.热爱专利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B.对营造良好的专利宣传普及氛围,促进专利申请量的提高,加快专利的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重要的贡献。
  (7)本辖区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的中国专利在本区范围实施,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专利配套奖:
  A.评奖周期内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
  B.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3、评奖标准
  (1)专利金奖、外观设计金奖评审标准:
  A.在评奖当年规定时间内已被授予专利权的有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B.该专利原创性强,技术方案新颖,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显著的作用;
  C.该专利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年创利税或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前茅;
  D.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E.该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2)专利优秀奖、外观设计优秀奖评审标准:
  A.在评奖当年规定时间内已被授予专利权的有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B.该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C.该专利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较大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年创利税或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D.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得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E.该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3)专利创造奖评审标准:
  A.在评奖当年规定时间内,申报单位以本辖区地址连续两年专利申请总量或者发明专利申请量名列全区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其他类别申请人的前十名;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申请代理量占全区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位居前列;
  B申报单位专利工作成效突出,领导重视,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经费落实;专利代理机构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佳,客户反映好,专利宣传和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C.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或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没有经上级主管部门立案并被查实的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发生;
  D.未实施过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4)专利运用奖评审标准:
  A.积极开发和利用专利,有效实现专利的价值,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B.专利项目的实施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对我区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通过专利运用解决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节能降耗减排以及城市运行、管理和安全、交通拥堵等本地区社会经济中面临的现实疑难问题起到较大作用的;
  C.遵纪守法,无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行为。
  (5)专利保护奖评审标准:
  A.积极开展维权打假、应对诉讼等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组织或参与维权胜诉的案件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维权援助服务质量居先;
  B.主动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执法保护工作,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得到普遍认可。
  (6)专利贡献奖评审标准:
  A.高度重视专利发展工作,专利保护意识强;
  B在本单位或本行业的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效推动专利宣传普及,为本单位或本行业的专利工作作出实质性贡献并产生积极影响。
发布时间:2016/10/17 11:52:49[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