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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创新型企业评价
时间:2016/10/17 11:31:13            【字体:
一、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一)试点范围 
  省属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注重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高成长性企业开展试点。 
(二)选择资格和条件 
  1、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在广东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方向。 
  (3)企业守法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及相关负面信息。 
  (4)企业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以来)。 
  2、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农业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植物新品种权等。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发费用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3)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有较大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发展潜力大。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上。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和近三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有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3、认定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并经各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组织专家审核确定2016年省级试点企业名单。 
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 
  评估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进展,加强创新型企业的建设导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认定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走依靠自主创新发展的道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评价范围 
  1、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中尚未被命名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的企业;  
  2、已通过认定,但证书到期的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二)评价指标  
  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以考察企业发展对技术创新的依存程度为核心,主要指标包括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千名研究开发人员拥有授权发明专利量、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以及创新组织与管理等内容。  
(三)企业申报材料 
  1、《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书》 
  2、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 
  附件清单: 
    营业执照 
    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及有关财务报表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    资信等级评定证书 
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证书 
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 
    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    相关认证评级(评比)证书 
    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 
    技术标准批准文件 
    企业(科技)发展规划 
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    薪酬激励制度和奖励表彰制度等 
    留学生企业须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留学生企业界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    新产品(工艺、服务)采用的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产品有明显改进的相关说明材料 
    其他 
三、广州市创新型企业 
(一)申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1、企业上年销售总收入2亿元以上,其中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企业近2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总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下,比例不低于5%。 
  (2)年销售收入在2~5亿元,比例不低于4%。 
  (3)年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研发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 
  2、企业拥有独立健全的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持续创新能力较强。 
  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低于50人,其中高中级职称(含博士、硕士)人员数占研发人员比例不少于20%。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已建立良好的创新合作关系和有效合作模式,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4、企业近2年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 
  5、企业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制度。近5年内企业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获得1项(件)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有2件(项)发明专利进入国家专利局实质性审查阶段;或拥有软件着作权和实用新型10项;或外观设计专利15项。 
  6、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建有标准化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 
  7、企业应具有与市场相适应的完善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创新激励机制,以及健全工会组织和适应本企业发展的企业创新文化。 
发布时间:2016/10/17 11:31:13[ 打印本页 ]